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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出通知,決定自4月1日采暖基本結束后將存量氣和增量氣門站價格并軌,全面理順非居民用氣價格,同時試點放開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不作調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來,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等可替代能源價格隨國際市場油價出現較大幅度下降,按照現行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將各省份增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提高0.04元,實現價格并軌。同時,放開直供用戶(化肥企業(yè)除外)用氣門站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通知明確,化肥用氣價格改革分步實施,再給企業(yè)一定過渡期。此次化肥用氣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時提高化肥生產用氣保障水平,對承擔冬季調峰責任的化肥企業(yè)實行可中斷氣價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和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yè)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和落實,合理安排天然氣銷售價格;加強生產組織和供需銜接,切實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加強監(jiān)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天然氣市場穩(wěn)定。